信息中心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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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服务器进行数据备份备案登记的通知

 

各部门

       随着国家和教育部对信息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,信息中心按照要求同步落实了各项技术和管理手段,为我校信息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保驾护航。为确保我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进行,现就我校各类型服务器数据备份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各部门自行管理的各类教学和实训系统

       多数未能同步采购或实施数据备份方案,存在着数据丢失的风险。一旦电源问题、硬件故障或软件系统崩溃,恢复全部实时数据十分困难有可能严重影响行政、教学和科研工作,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对此,各单位自行保管和运维的服务器,请务必尽早实施严格、正确的数据备份措施。服务器的操作系统、数据库以及应用系统软件和数据等,需要按照每日、每周或厂商推荐的其他备份计划进行无缺失、无遗漏的备份。由于信息中心无法管理此类服务器和系统,是不能直接进行数据备份的,但中心将提供咨询和评估服务,并很欢迎一起讨论数据安全问题。

 

二、托管在信息中心机房但由各部门自行运维的服务器

       信息中心可提供数据备份的存储空间。各部门须按照厂商推荐的备份计划和软件,无缺失遗漏地将数据备份到信息中心提供的存储设备上。

 

三、托管并由信息中心代为运维的服务器

       由于信息中心有全部的管控权限,信息中心负责服务器和数据的备份工作。信息中心目前采用业界的通行标准,周一到周五每天进行增量备份,周六进行全备份。

 

四、信息中心将定期对托管服务器进行检查登记

       各部门负责管理托管服务器系统的老师,请在11月1日之前,联系信息中心,完成应用服务器的备案登记,并签署《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书》。拒绝备案的部门,根据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信息中心将不能再提供托管服务。另外,为了减少能源浪费,不再继续使用的服务器,请及时处理并报信息中心将实体服务器移出服务器机房。

 

五、新采购的信息系统

       需要在技术方案阶段向信息中心提供数据备份的技术要求,并同时签订《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书》,以便信息中心提早规划及配合。新建系统不及时提供上述技术要求并签订协议的,依然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信息中心将不能提供服务器托管和数据备份服务。

  

       保障各类型服务器系统及数据的安全,是信息中心的重要职责,也是各相关单位实际工作所必需,恳请相关各部门予以切实重视并大力协助。

 

       备案截止时间:2018111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信息中心

服务电话:6276320

2018108


       关于对服务器进行数据备份及备案登记的通知.pdf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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