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学校各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
各部门:
学校建设了门户网站和各级各类二级网站,在服务师生、展示风貌和促进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由于历史原因,学校的网站建设和管理仍存在安全隐患,不能满足国家《网络安全法》以及省教育厅、公安网安大队对安全防护、内容审计以及舆情监控方面的强制性要求。信息中心在审核中也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、安全保障不健全等问题。
为了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服务,同时加强校内各二级网站统一有效管理,保障各级各类网站安全稳定运行,扎实推进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,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1、网站建设管理遵循“统筹协调、分工负责”的工作思路,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主办谁负责、先审核后发布”的管理原则。网站栏目应当设置齐全、功能完整、布局合理、浏览方便,网站内容发布须合法、及时、准确,形式应大方、和谐、统一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、扰乱社会稳定、影响学校声誉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信息,严防网站被利用而散布病毒。未经学校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内网站从事经营性活动。所有网站需符合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要求。
2、为了满足公安部在网站安全方面的要求,我校统一采购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站群管理系统,为各单位网站建设提供统一的网站群管理平台,其性能和网站风格模版均能满足我校的网站要求。二级网站原则上要采用学校的站群管理系统建设,不再自行委托外单位定制开发。按照省教育厅/网安大队的文件要求,所有网站必须保证零隐患运行。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发的网站,需通过公安部的安全评测,否则将被禁止在我校网络上运行。
二、现有网站迁移
1、信息化中心已完成了站群管理系统的搭建,全校各级各类网站将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。暑假期间已经完成两个网站的迁移测试。
2、2018年9月27日~2018年10月30日,安排对网站开发时间较早、软件版本较旧、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网站迁移。组织安排新网站设计和部署(针对原没有网站的单位和机构)。2018年11月1日开始,对其他类网站进行迁移等。本学期完成全校各类网站的统一和规范管理。
三、新网站建设
1、各二级单位、部门如需申请建设网站,可联系信息中心进行办理,由信息中心提供网站模版和定制服务,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管理。
2、各单位不应自行与外部厂商合作进行网站开发。我校网站群系统不能满足要求的,经校领导批准可外包研发,但网站程序包需要经过公安部指定的单位进行评测认证,满足网站防攻击以及舆情监控等各方面要求后,方可在校园网上运行。
3、信息中心可提供网站群系统的使用培训,以及新网站建设的咨询服务。
四、网站内容管理
1、二级网站的部门主管是网站内容的直接责任人,各部门通过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发布网站信息。
2、二级网站发布的内容由二级部门负责,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。
五、华厦学院网站管理条例
经过本学期的试运行以后,信息中心将发布《华厦学院网站管理条例》,进一步规范我校网站在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。
厦门华厦学院信息中心
2018年10月8日
关于加强学校各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