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帮助

  • 电话:0592-6276320
  • 邮箱:ic@hxxy.edu.cn

厦门华厦学院信息中心部门职责

发布日期:2022年7月13日


第一条      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,学校信息中心负责全面建设、管理和运行学校的信息化系统。按照目前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,信息中心设置有办公室、四个组以及超星数字教学媒体制作基地。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内外的管理与运行,支持服务组负责校内外行政事务咨询和服务;运行维护组负责校园网络的运营和维护;研究发展组负责高级技术支持、各种软件以及接口的开发、各类信息系统的安装、调试、测试等工作;教育技术组负责多媒体教室、公共机房、智慧教室等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;超星数字教学媒体制作基地负责全校的在线教育课程拍摄和制作。 

第二条      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如下业务:

1. 协助分管校领导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化全面工作;

2. 协助分管校领导拟订学校信息建设规划与建设目标;

3. 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总体安排与部署;

4. 负责本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处理、档案整理、资产登记、设备报修、部门技术人员进修培训、学生勤工俭学等相关工作;

5. 配合学校ICT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工作;

6. 协助处理学校其它行政事务;

7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 

第三条      支持服务组负责如下业务:

1. 按照信息中心与各部门的服务协议,负责教学与行政办公计算机、打印机等电子设备软硬件故障处理;

2. 按照信息中心与各部门的服务协议,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系统、学生管理系统、后勤资产管理系统、人事管理系统、财务管理系统、图书管理系统、邮件系统、一卡通管理系统、OA办公系统等数字化校园系统建设,系统软件操作培训、维护与更新工作;

3. 责培训学校各部门信息专员;

4. 负责接受全校师生在信息系统方面的咨询;

5. 负责学校移动互联云技术体验中心、超星数字教学媒体制作基地等日常管理工作;

 6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 

第四条      研究发展组负责如下业务:

1. 负责学校数字化系统公共数据、信息接口开发;

2. 负责学校网络发展规划与安装调试;

3. 负责数据库、大数据、云平台开发、安装、管理与调试;

4. 负责对新开发系统、新接入设备测试,对新技术及安全事件相应;

5. 负责负责故障的排除,对支持服务组进行高级技术支持;

6. 负责学校门户网站、移动应用、微信公众号等的开发、技术支持与维护;

7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 

第五条      运行维护组负责如下业务:

1. 负责校园主干网(包括无线网络)的建设、维护与管理;

2. 负责学校网络设备的管理与维护,网络资源的收集与整理,网络技术的学习与研究;

3. 负责学校数字化系统服务器的建设、维护与管理;负责邮件服务器、认证计费服务器、日志服务器、DNS服务器、网管服务器、Web服务器、VPN等配置及维护;负责数据安全与备份;

4. 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,入侵检测系统和流控设备的管理;

5. 负责学校师生网络访问的全面认证、授权和流量计量、控制;

6. 负责服务器中心机房内部环境、设备安装等相关工作;

7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 

第六条      超星数字教学媒体制作基地负责如下业务:

1. 负责厦门华厦学院超星数字教学媒体制作基地的维护与管理;

2. 负责学校网络在线课程的摄制与制作;

3. 配合教务处组织协调和参加省市的信息化比赛等活动;

4. 配合学生处、团委以及校办公室进行新闻报道等工作;

5. 负责基地在福建等地区的推广工作;

6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 

第七条      教育技术组负责如下业务:

1. 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与维护工作;

2. 负责全校公共机房的管理与维护工作;

3. 负责洪涛201、202智慧教室的管理与维护工作;

4. 负责以上实验室资产管理及设备更新与建设工作;

5. 负责全校计划外教室、公共机房、多媒体教室、智慧教室等借用申请录入工作;

6.配合教务处、培训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做好各类社会考试(如计算机等级考试、英语四六级考试等)技术支持保障工作;

7. 负责信息中心主任及副主任安排的其它任务。

第八条      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其解释权归厦门华厦学院信息中心。

 


 



上一条:信息中心​实验室(机房)管理人员岗位职责
下一条:厦门华厦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(试行)

Copyright(C)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: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
邮编:361024 电话:0592-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